关于《东丽区天津氢能科技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14:10      来源: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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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及本市相关规定,依据东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我区组织编制了《东丽区天津氢能科技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于20214月经市政府批准(东丽政请〔202113号)。根据方案实施情况,现需核减部分开发地块,按规定编制了《东丽区天津氢能科技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将《调整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619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ziranziyuan@envirogene.cn

  1. 编制原则

成片开发调整范围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 基本情况

原方案总面积85.89公顷,拟申请征收集体土地84.53公顷。截至目前,已实施征收32.58公顷。受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因市场环境变化投资意向不明以及资金不足等原因,招商引资项目减少,未能按原计划实施征地,拟核减尚未实施的开发地块37.77公顷,其中集体土地36.41公顷。调整后情况如下:

《调整方案》包含1个片区,总面积48.12公顷,其中国有土地32.58公顷,集体土地15.54公顷,涉及无街道西地村、北大道村、苏庄村共1个街道3个村,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该方案拟申请征收土地48.12公顷,其中32.58公顷已完成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其余15.54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中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主要用途及功能

成片开发调整范围内规划地类主要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主导功能是工业生产,较方案调整前功能未发生变化。

四、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安排建设项目以工业开发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类项目。其中20212023年已完成部分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计划在2025完成剩余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

五、合规性分析

《调整方案》符合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东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成片开发相关内容承诺纳入征收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4.15%;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涉及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二级管控区,符合管控要求,不涉及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

六、权益保障

在该片区的开发建设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保证土地征收程序依法合规。一是依法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充分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征地补偿标准,更加公开、透明;二是用地单位提前准备,做好资金筹备工作,保障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土地征收资金在征地前保障资金到位;三是各级政府加强对土地补偿专项资金合法使用和适度监管,防止因征地补偿不当而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生活质量有提高。

附图

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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