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运管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30 10:3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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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运管局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区委全面依法治理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和我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运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东丽区运管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提高思想认识,夯实理论基础,强化法治交通建设的思想政治保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责任部门:法规科、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宪法法律、行业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纳入运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部门:法规科、办公室)

(三)落实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深入贯彻我市“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要求,推动落实《天津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序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向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委报送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法规科、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要求,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将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入全面从严治党主责清单内容,及时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完成情况录入全面从严治党主责平台。认真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提高重大决策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科)

(五)完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东丽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方案》等要求,按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结果审核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责任部门: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六)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评。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暂行办法》,组织开展法治建设考评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我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部门:各科室、执法支队)

(七)有效推进依法决策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东丽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完善和落实东丽区运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推进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责任部门:法规科、办公室、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八)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市交通运输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组织做好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积极配合区委编办做好权责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责任部门:法规科、局相关科室、执法支队)

(九)完善行政应诉和调解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照《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东丽政办[2020]2号)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的有关要求,主要负责人全年出庭应诉率不低于20%;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落实《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办法》,组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调解队伍,主动发挥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责任部门:法规科,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窗口布局,落实审批监管双向推送反馈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提高主动评价率。重点解决政务服务招法单一、意识能力不足的问题。(责任部门:运管科、综合科、公路科、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市交通运输委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各项要求,加快“互联网+监管”应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的全流程管理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常态化,杜绝多头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过多干扰,重点解决工作推动力度不足、监管理念缺乏创新、执法人员没有形成常态化工作监督机制的问题。(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各业务科室、执法支队)

(二)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深化落实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制定《东丽区运管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实施方案》,做到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到位,“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严谨,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一刀切”等情况的发生。(责任部门:相关科室、执法支队)

三、巩固和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公开,提升执法人员规范使用音频记录设备水平,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责任部门:法规科、执法支队)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动《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加快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治专门队伍。(责任部门:执法支队)

(三)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继续主动加强与执法总队联系,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探讨承载与执法总队网上办案模式应用,推动形成市区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责任部门:执法支队)

(四)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执法监督平台运行管理,组织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数据归集上传,做好执法情况每月通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平台案件抽查,随机抽取基层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部署推动“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及时查找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任部门:法规科、执法支队)  

四、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深化“八五”普法工作,推动落实《东丽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津丽交政〔2021〕36号),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执法过程精准普法工作,调整更新运管局普法责任清单,有序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和日常普法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各科室、执法支队,相关局属单位)

(二)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责任部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抓好重点领域普法工作。持续加大《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行业重点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力度,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落实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和法治专题讲座活动。(责任部门:各科室、局属处级单位)

(四)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完善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将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的意识。(责任部门:办公室)

(五)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学习借鉴天津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经验做法,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活动。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开展普法益民服务,努力提高我局交通运输普法工作的影响力。(责任部门:各科室、执法支队)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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