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经运管局党组2025年12月19日第32次会议讨论决定:
林江同志任天津市东丽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施工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设施管理所副所长职;
孙琳同志任天津市东丽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志强同志任天津市东丽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设施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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