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局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0-20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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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局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东丽安委办《关于印发东丽区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32号)要求,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运管局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牢固树立起“发展必须安全,安全才能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解决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使各项安全制度、安全规程、安全措施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区第四季度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东丽区运管局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成员情况如下:
组 长:李义柱
副组长:王国华 赵寿灿 王毅
成 员:吕振涛 周洁 刘宪义 陈震 幺津平 毕庆国 汤海涛 于长华 刘春生 杨华 张学伟 郭庆民 刘林海 张峰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局法制安全科,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内容
1、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10月20日)
拟制《运管局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组织运管局各科室、所负责人召开部署工作会议,传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精神,明确大检查内容。
2、检查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1至12月21日)
各科室、所要结合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重点查处车船超载、客车超员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针对秋、冬季特点,特别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设施的检查,提升交通运输的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3、总结汇报阶段(2011年12月22日至29日)
各科室、所对检查的情况要认真梳理,对检查出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并于每周一前汇总成书面材料报交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开展我区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要切实加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尤其是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及客运企业、水运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监管到位,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突出重点,专项治理
专项检查要突出重点,对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一般事故、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严格执法,狠抓落实
各成科室、所要依法依规对我区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对存在的隐患要认真督促整改。要对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跟踪检查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利的,要依法实施停业整顿。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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