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入学(转学)的东丽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请于2026年4月份到居住证所在地预约学校申请入学(转学)学位。(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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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具体时间安排(共5次) 上午8:30—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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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第四次预约 |
4月4日、11日、18日、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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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预约 |
4月30日 |
一、入学(转学)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即“五证”)
1.居住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东丽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咨询、办理部门:派出所)
2.户籍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住(租)房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地址须与居住证地址保持一致):
(1)租房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咨询、办理部门:住建委)
(2)自购房产出示本人房本。
4.务工证明:预约时提供2026年1月、2月、3月天津市社保。(咨询、办理部门:人力社保局)
(1)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社保(至少三险——养老、医疗、工伤)。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至少两险——养老、医疗)。
5.接种证明:在本区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领取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预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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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阶段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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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转学)学位申请 |
预约入学(转学)需在上述时间带齐“五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预约学校,申请入学(转学)学位。以各预约学校门前张贴海报为准。(预约后,一定要持续缴纳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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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学校现场审核预约材料,告知家长审核结果。在预约周期内预约材料不合格的,家长可补全材料再次提交预约学校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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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安置 |
居住证持有人完成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
三、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当年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随迁子女为外省市户籍,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另一方为东丽区居住证持有人,可备齐五证为随迁子女在东丽区申请学位,父母双方均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东丽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
3.居住证持有人、合法居所产权人或承租人以及社会保险缴纳人须为随迁子女同一监护人。
4.申请入学(转学)学校不一定是最后入学学校,由教育局根据学区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5.如有新的招生入学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22-8437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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