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2年天津市东丽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14 17:23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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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区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扎实开展2017-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基本情况

按照2021年事业统计数据结果,我区共97所幼儿园(21所公办幼儿园,76所民办幼儿园),2017-2022年,我区已完成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园所共95所(21所公办幼儿园,74所民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正在办理注销,1所民办幼儿园已关园),其中2017-2019年完成44所幼儿园督导评估系统补录工作,2020-2022年完成51所幼儿园系统及实地督导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工作部署,统筹推动督导评估工作

1.做好前期计划,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每年制定《东丽区幼儿园办园行为区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评估对象、评估时间、评估要求、评估工作保障等方面做好详细部署,确保评估工作如期完成。

2.开好“三个专题会”,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分别召开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工作会”、“被评估园所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培训会”、“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专家培训会”,从做好自评、督评及撰写评估报告等方面开展了培训,指导被评估评园所及督评专家进一步掌握评估标准、明确系统填报要求。

(二)严格按照评估标准,科学做好实地督导工作

评估组专家按岗位明确督评职责,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教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督导,评估点位明确、督评内容有针对性、评估结果有专业性,评估效果科学、合理。

(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积极指导整改落实

评估组专家根据园所系统自评及实地评估情况,完成《督导意见书》,按照办园条件等五个方面对每个园所的优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督导室组织专家集中研讨,认真审核督导意见建议,并及时通知被督导园所按照《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幼儿园办园条件还需改善

部分幼儿园绿化面积较少,户外场地规划布局缺乏多样性。区角环境设计不够科学,室内游戏材料、图书配备等还需补充。

   (二)部分幼儿园安全卫生方面管理还欠规范

部分幼儿园对师幼的安全教育还不到位、主题培训的开展缺乏针对性,应急突发事件演练次数较少。幼儿全面健康体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部分幼儿园保育教育方面还存在不足

部分幼儿园学年教育计划制定不太完善,幼儿成长档案记录、教学观察记录等材料不齐全。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安排不够科学。

   (四)部分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方面还需加强

部分幼儿园未按标准为全体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园所教研制度的制定不够规范,教研活动记录不够翔实。没有明确的教师培训计划,培训覆盖率不高。

   (五)部分幼儿园内部管理方面制度不健全

部分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党、团、工会组织不够健全。园务会、家委会、膳食委员等资源不能进一步挖掘和利用。个别园所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现象。

    、督导意见建议

(一)不断提升办园条件

因地制宜扩大绿地面积,根据园所实际做好绿化开发。通过合理规划和利用,提高户外场地使用率,为幼儿创设更舒适的环境。在区角设置时充分结合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使其能够充分调动幼儿自主游戏的愿望。按规定配备图书、丰富活动材料,满足幼儿各种活动需求。

(二)不断加强安全卫生管理

加强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师幼安全意识,并融入幼儿一日生活之中;规范开展演练,确保每学期至少两次。进一步加强每年一次的幼儿全面健康体检管理,按要求落实卫生保健常规工作。

(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合理制定符合幼儿发展的学年教育计划,并认真落实、执行。关注每位幼儿的成长,进一步完善幼儿成长档案记录、成长跟踪记录、教学观察记录。合理调整幼儿作息时间。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为幼儿提供适宜的作息时间及活动内容。

(四)不断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正式版本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保险,确保人员稳定。进一步规范教研制度,科学制定教研计划,教研记录要具体、翔实,组织开展各岗人员培训,提升保教人员的专业水平。

(五)不断完善园所内部管理

建立党、团、工会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园所管理水平。积极挖掘资源,进一步发挥家长委员会、膳食委员会作用。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自立名目、自定标准收费。

                      东丽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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