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流程

发布时间:2014-05-05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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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流程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
、参保手续。
  
1)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工作站提出参保申请,并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及复印件。行政村或工作站持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到街(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参保登记。
  
2)缴费核定。街(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申请人参保资格、缴费金额后,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同时通过专用网络将城乡居民的缴费核定信息上传经办机构。
  
3)缴费。城乡居民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银行在收到城乡居民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为其开具社会保险缴费专用收据。
   2
、申领待遇手续
  
1)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向行政村或工作站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2)行政村或工作站持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到街(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街(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持申请人身份证明、参保缴费记录和《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报区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
  
4)区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对街(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核定养老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在《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上加盖专用章。
  
5)街(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持《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到区社险分中心办理养老金发放手续,养老金由区社险分中心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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