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民政局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须知
一、受理部门
东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受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八)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有效证件。
三、双方所需出具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登记现场填写);
(三)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四)现役军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五)离婚证、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离异、丧偶等提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婚姻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六、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
七、受理地点、受理时间、咨询电话
(一)受理地点:
东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增48号)。
(二)受理时间: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5月1日--9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夏季伏期: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咨询电话:84376909。
八、监督电话
东丽区民政局:8437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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