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1、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林业、渔业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本区涉及农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2、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监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3、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兽药、饲料、畜牧、种畜禽、生鲜乳、屠宰和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兽医及实验室生物安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种畜禽生产经营、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管、监督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管理、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动物诊疗活动监管、动物检疫防疫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4、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5、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
6、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管理、林业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7、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渔业资源保护、水产养殖、渔业船舶、鱼池、各类违法捕鱼、养殖水污染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8、提出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9、组织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11、负责辖区内市政府批准常设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执法工作。
12、完成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 5 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党建工作办公室、执法综合室、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00.7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8万元、农林水支出691.32万元。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 800.71 万元。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800.7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1.34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占 0 %;一般公共预算 800.71 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 800.7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1.34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 770.71 万元,占96.25 %;项目支出 30.00万元,占 3.7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800.7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1.34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00.7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0 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800.7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1.34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8万元、农林水支出691.32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00.7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1.34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74.3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3.46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74.31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49.54 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4.77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 35.0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35.08 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项)” 35.08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 691.3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4.9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其中:
“农业农村(款)” 691.32 万元,包括:“事业运行(项)” 661.32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执法监管(项)” 30.00 万元,主要用于 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支出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70.7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32.59 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 711.88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711.8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1万元。
公用经费 58.8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73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手续费0.09万元、电费7.50万元、邮电费1.80万元、差旅费0.60万元、维修(护)费2.40万元、培训费0.47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福利费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0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2023年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公用经费 0.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无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 个,涉及预算金额 30.00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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