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依据市农业机械局和市财政局印发的《天津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市农机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进一步科学发展,全面提升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机械化水平,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在东丽区所辖涉农的街、农业设施园区。具体操作方案按市农机局、市财政局有关文件执行。
三、补贴机具范围和资质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市农机办选取的9大类21小类43个品目的农机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实行全面敞开补贴,具体补贴范围见附件1。
(二)市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市农机办确定7大类14小类25个品目的农机产品纳入市财政资金补贴范围,我区重点发展设施农业,保障秸秆禁烧所需机具,将以卷帘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等设施农业生产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青饲料收获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作为重点补贴。具体补贴范围见附件2。
(三)补贴农机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已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除外。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机具标准和重点
(一)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详细参见市农机办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二)补贴重点。为了促进我区现代化都市农业发展,进一步提高秸秆机械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的需求,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园区发展规模和质量,对农业园区的农业设施装备在补贴资金上给予优先,给予重点补贴。
五、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商公布
(一)补贴对象。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对象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区县选择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并对自主购机行为和所购机具真实性负责。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为50万元,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为200万元,确因生产需要,补贴资金总额超出上述规定的,由补贴对象向区农委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科提出申请,经核准同意后可以按照生产需求享受补贴资金。
(二)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我市或其他省份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必须要对自主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同等的责任。
六、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方式
我区继续按照市实施“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实施。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购机者提出申请,由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科会同区财政部门初审并报市农机局审核确定。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科和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5。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科在补贴工作开始后及时向区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金结算资料,区财政部门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对于结算资料无误的,代理银行及时拨付到位。
七、实施进度安排
(一)每年1月至2月:配合市农机办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编制(修订)。
(二)每年3月至11月:组织开展东丽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 并定期对购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向市农机办进行汇报,并对补贴机具质量进行抽查。
(三)每年12月:向市农机办汇报我区完成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总结。
八、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区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区领导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加大督查力度,使该项工作更加健康有序的开展,由区农委、财政局联合成立东丽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科。
组长:徐继珍(农委主任兼农业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周家生(农委副主任兼农业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毕家顺﹙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张永军(农委办公室主任)、孙玉亭(农机科长)、范宝利﹙财政局农财科长﹚、邵宝琴(农机科员)、徐罡(农机科员)。
(二)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要严格执行《天津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制定的9大类21小类43个品目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及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产品定额补贴标准,不超过机具实际售价的30%。严格按照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天津市农机购置实施全价购机的通知》要求,在办理补贴手续时,不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及经销商,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模式进行统一实施。对于购机补贴进行提出申请、公示监督、确定对象、自主购机、机具核实、申请核实、结算核实全过程进行电子化操作。
1.提出申请。拟享受补贴购机的个人或组织,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由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惠农“一卡通”(开户行账号),到区农机科提出申请。农机科将申请者的购机信息录入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并扫描其身份证或组织代码证,对其进行拍照,一并录入系统。申请人要提供本人或家庭(组织)长期使用的、真实可靠的联系电话。
2.公示监督。申请者的申请购机信息录入后,由系统自动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农机科汇总申请者的姓名、住址、购机类型、数量、补贴金额等信息,在本单位及购机者所在村张榜公示。公示(单机补贴金额低于2000元,且总补贴金额低于5000元的,公示与购机可同步进行,公示期7天)。
3.确定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农机科将申请人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市农机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农机科为申请人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加盖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公章和区财政部门公章。
4.自主购机。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后的30天内,申请人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销售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购机时申请人无需出据指标确认书),并索要购机发票。
5.机具核实。申请人购机结束后10天内(以发票日期为准),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票、惠农“一卡通”(开户行账号)向农机科提出机具核实申请。
农机科和财政部门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共同负责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的真实性,对所有补贴机具进行核查。(单机补贴金额或者单份补贴协议5000元以上的,购机使用一段时间后,还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二次回访调查)核查过程中,联合核查小组要逐台拍摄人机合影,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上的信息,对所购机具的技术参数、主要配置、铭牌标志等内容进行核实,留存相应影像、照片等电子或纸质档案。核实无误后,农机科为所购机具喷涂“国家补贴机具”字样标识和机具编号,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上加盖“补贴机具已核实”字样印章,并签字确认。
(三)公开信息,阳光操作。
为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农业中心农机科坚持“政务公开、阳光操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二是每半月公布一次购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及享受补贴购机的农户信息,并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住址、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科以公告的形式在区农委网的惠农政策栏内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内容与前述规定一致。
(四)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严格贯彻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规定,并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自律,强化监督,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一)积极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排查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补贴结束后,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会同区财政、纪检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经销商执行补贴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东丽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天津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中央财政)
(9大类21小类43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旋耕机
1.1.2微耕机
1.1.3田园管理机
1.1.4深松机
1.2整地机械
1.2.1灭茬机
1.2.2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免耕播种机
2.1.2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4地膜机械
2.4.1残膜回收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植保机械
3.1.1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1.2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1.3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3.1青饲料收获机
4.3.2割草机
4.3.3搂草机
4.3.4捡拾压捆机
4.3.5饲草裹包机
4.4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4.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清选机械
5.1.1粮食清选机
5.2干燥机械
5.2.1粮食烘干机
5.3仓储机械
5.3.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排灌机械
6.1水泵
6.1.1离心泵
6.1.2潜水泵
6.2喷灌机械设备
6.2.1喷灌机
7.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7.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7.1.1青贮切碎机
7.1.2铡草机
7.1.3压块机
7.1.4饲料搅拌机
7.2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7.2.1贮奶罐
7.2.2冷藏罐
7.3水产养殖机械
7.3.1增氧机
7.3.2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动力机械
8.1拖拉机
8.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8.1.2履带式拖拉机
9.设施农业设备
9.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9.1.1卷帘机
9.1.2加温炉
9.2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9.2.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附件2
天津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市财政)
(7大类14小类25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深松机
1.2整地机械
1.2.1灭茬机
1.2.2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免耕播种机
2.1.2旋耕播种机
3.收获机械
3.1谷物收获机械
3.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3.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3.1.3其他谷物收获机械
3.2玉米收获机械
3.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3.3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3.3.1青饲料收获机
3.3.2割草机
3.3.3搂草机
3.3.4捡拾压捆机
3.3.5饲草裹包机
3.4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3.4.1秸秆粉碎还田机
4.收获后处理机械
4.1干燥机械
4.1.1粮食烘干机
4.2仓储机械
4.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5.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5.1碾米机械
5.1.1碾米机
5.2磨粉(浆)机械
5.2.1磨粉机
6.动力机械
6.1拖拉机
6.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7.设施农业设备
7.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7.1.1卷帘机
7.1.2保温被
7.1.3其他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7.2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7.2.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7.2.2开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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