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和设置

发布时间:2020-12-24 09:39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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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7号

    邮政编码:300300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期间伏天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方式:022-84376855(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区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民防办公室牌子。

    区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防、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市委和区委关于人防、民防工作 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防、民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防、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担负人防建设、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业务指导。

    (二)参与拟订全区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有关人防建设的规划,对全区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目标提出人防要求;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人民防空要求和标准,配合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含结建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人民防空建设平战结合工作。指导城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

    (四)负责掌握全区重要防护目标、物资储存、人口分布以及地下工程情况;拟订防空和防空袭预案,制定遭袭时人员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类保障计划。组织城区防空袭演练;负责人防指挥设施和指挥平台建设。

    (五)负责制定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加强人民防空法制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人防办赋予的人防科技情报信息工作。

    (七)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的计划、管理与使用。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八)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在职责范围内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战时职责按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三、内设机构

    名    称:综合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的计划、管理与使用,对人民防空固定资产实施管理。负责拟订人民防空战备建设规划、计划、防空袭预案和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指挥所、指挥信息系统、疏散地域建设与管理;指导、督促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目标单位落实防护措施。负责拟订、组织、实施人防工程规划。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人民防空建设平战结合工作。指导城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承担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联系方式:84376855(办公室)
              84376852(指挥)
                84376850(工程)
                84376851(财务)

    四、下属事业单位

    名    称:天津市东丽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区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应急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工作;执行本级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和对重大突发事件及平时防灾抢险信息保障任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8437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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