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19 号)要求,经企业网上申报、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巷往自习(天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具备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申报资格,现予以公示。
巷往自习(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向明,身份证号1302292000****6422,系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离校5 年内的毕业生,在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恒大名都花园2-1-1002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市双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超,身份证号2202831999****7715,系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离校5 年内的毕业生,在天津市东丽区驯海路东侧铁路地道口商业用房(外贸轻工对面)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东丽初成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怡,身份证号1201102001****0948,系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离校5 年内的毕业生,在天津市东丽区丽秀道与耀华路交口丽秀华庭8-2-102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盛景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婷婷,身份证号3729302000****2562,系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离校5 年内的毕业生,在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1号滨航低空科创产业园5层511室开展经营活动。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申报资格的情况,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部门:东丽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84967852
东丽区人社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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