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6: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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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成员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并纳入考核范围。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推行政务服务公开。为了方便群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方式从纸质审批升级为网上审批和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同时制作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进行公示,既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办事效率。全年通过全程电子化平台共办理登记   13103件,实现无纸化登记11443件。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市市场监管委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1070户,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依法依规通过公示录入途径公示,确保公示及时准确。2020年应公示719件,已公示719件,案件公示率100%。

加强食药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官网公开食品抽检结果19期,食品生产许可22期;药品经营许可信息2期;医疗器械许可备案公示2期,公示企业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信息公示125家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信息公示309家,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公示50家,共22期。

(三)加强政府网站和各类媒体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积极关注舆情动态,做到实时在线回复,耐心热情沟通,与网民保持良好互动。“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微博制发、转发各类信息650余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72篇。认真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页面维护工作,年通过局官网发布图片新闻、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60条,公示通告、工作通知等信息3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136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8

 减89

 719

行政强制

 非主动公开项目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575.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本年度我局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动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使公开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保障公众政务信息需求。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效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实际,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效力。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向区档案馆和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发挥东丽区政府门户网站、局官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工作平台的作用,营造良好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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