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公开任务,为实施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全面落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规定时限,依法对应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保证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行政许可情况。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效能,外资企业设立实现商务备案与登记注册“一口办理”。精心组织“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实现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场景式审批。高标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各类市场主体行政许可32744次,新增市场主体14163户,其中企业5970户,个体8192户;各类市场主体变更10919次,其中企业8303次,个体2616次;注销市场主体共7662户,其中企业2661户,个体5001户。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市场主体3852户,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依法依规通过公示录入途径公示,确保公示及时准确。2023年应公示239件,已公示239件,案件公示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1件,均已办结。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审核把关,健全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7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9

行政强制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多方面多层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充分利用东丽区政府网站、本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加大对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心的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处罚等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规范。三是定期开展自检自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更新频率和内容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及时提醒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2023年度我局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