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以牟利为目的进行恶意投诉举报的职业索赔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东丽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东丽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联合起草并形成了《东丽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于2025年9月26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东丽区市场监管局邮箱。
附件:《东丽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联系电话:84375945 ;联系人:李文香
邮箱:dl84375926@163.com
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