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
一、实施机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项目名称
总项目名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分项目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二条。
四、许可条件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企业代码证书(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除外);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以辐射加工技术等特殊工艺设备生产食品的,还应当符合计量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
(四)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感染;
(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食品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生产的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严格实施质量否决权;
(十)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对食品无污染。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能够标注使用标签的,应当予以标注;
(十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十二)符合各类食品《审查细则》的具体要求。
五、审批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文本见附件1、示范文本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企业代码证(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企业除外。复印件,一式三份)
5、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6、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
7、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一份)
8、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9、企业标准文本(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提供,一份)
10、HACCP体系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已获得的企业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受理
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企业申请材料,自接受企业提出的申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通知书。自出具书面通知书7日内,将企业申请材料报市局(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
(三)专家审查和产品检验
市局(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组成审查组,在区县局受理申请后60日内组织完成企业生产条件现场审查。
对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取样品,由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发证前的产品检验,在30日内完成发证检验。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国家质检部门上报现场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企业申请材料。
(四)决定
国家质检部门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查结果进行审定,在2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书面决定。
(五)证书颁发
自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六、期限
(一)专家审查和产品检验期限
1、组织完成专家审查:60日内。
2、组织完成发证前的产品检验:30日内(特殊产品除外)。
(二)决定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专家审查和产品检验期限不计算在内)。
(三)颁发证书期限
在国家质检总局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颁发、送达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
(一)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缴纳费用。
(二)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三)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向检验机构交付。
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格式文本)
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生产地点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
填写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该申请书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填写附件时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
3、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4、产品名称及其品种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或相应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
5、年总产值、销售额、缴税额、利润等经济指标均按上年度填写。
6、企业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和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2)企业厂区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需标注关键设备和参数)各一份;
(3)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4)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
(5)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如HACCP证书、进出口卫生注册(登记)证、矿泉水开采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一式三份)。
7、该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公章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8、该申请书一式三份(公章复印无效)。质检总局、省局和市(地局)各存一份。
9、该申请书用于首次许可证申请、期满换证申请和扩项申请。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企业名称 |
|
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 |
(期满换证申请和扩项申请时填写)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
经济性质 |
|
营业执照编号 |
|
卫生许可证编号 |
|
企业代码 |
|
建厂时间 |
|
企业总人数 |
|
专业技术人员数 |
|
占地面积 |
米2 |
建筑面积 |
米2 |
固定资产(现值) |
万元 |
流动资金 |
万元 |
年产总值 |
万元 |
年销售额 |
万元 |
年缴税金额 |
万元 |
年利润 |
万元 |
主导产品名称 |
|
是否取得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登记证(证书号) |
|
是否通过HACCP体系认证、验证(证书号) |
|
申
报
产
品
情
况 |
产品名称
及其品种 |
|
产品执行标准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注册)商标 |
|
批量投产时间 |
|
商标注册号 |
|
年设计能力(吨) |
|
年实际产量(吨) |
|
生产值 |
万元 |
年销售额 |
万元 |
年缴税额 |
万元 |
年利润 |
万元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申请意见
年 月 日(印章) |
审查结论
出厂检验方式
审查组长: 年 月 日 |
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
年 月 日(印章)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
年 月 日(印章) |
企业(集团公司、经济联合体)组织结构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概
述 |
|
序号 |
分公司、生产厂点名称 |
营业执照所在地 |
生产场所所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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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职称 |
文化
程度 |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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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完好
状态 |
使用
场所 |
生产厂
及国别 |
生产
日期 |
购置
日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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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原材料、包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年需要量(单位) |
执行标准
代号 |
生产厂及国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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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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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
号 |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精度
等级 |
数量 |
完好
状态 |
检定有效截止期 |
使用
场所 |
生产厂
及国别 |
生产
日期 |
购置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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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示范文本)
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 饮料(瓶装饮用水)
企业名称全称(应与营业执照严格一致。盖章,不盖章、复印章
无效)
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登记注册的住所一致)
生产地点(具体生产地点的详细地址,有多个的要全部列出)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申请企业没有电子邮件的,可以不填)
申请日期 ×××× 年 ×× 月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
填写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该申请书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填写附件时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
3、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4、产品名称及其品种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或相应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
5、年总产值、销售额、缴税额、利润等经济指标均按上年度填写。
6、企业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和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2)企业厂区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需标注关键设备和参数)各一份;
(3)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5)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如HACCP证书、进出口卫生注册(登记)证、矿泉水开采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一式三份)。
7、该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公章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8、该申请书一式三份(公章复印无效)。质检总局、省局和市(地局)各存一份。
9、该申请书用于首次许可证申请、期满换证申请和扩项申请。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企业名称 |
应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 |
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 |
首次申请企业不需填写此项,期满换证申请时填写;扩项时填写并注明已取证产品类别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与营业执照登记内容一致 |
经济性质 |
与营业执照登记内容一致 |
营业执照编号 |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编号 |
卫生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内卫生许可证编号 |
企业代码 |
有效期内企业代码证编号 |
建厂时间 |
×× |
企业总人数 |
×× |
专业技术人员数 |
×× |
占地面积 |
×× 米2 |
建筑面积 |
×× 米2 |
固定资产(现值) |
××万元 |
流动资金 |
××万元 |
年产总值 |
××万元 |
年销售额 |
××万元 |
年缴税金额 |
××万元 |
年利润 |
××万元 |
主导产品名称 |
瓶装饮用水、瓶装饮用矿泉水、果蔬汁饮料 |
是否取得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登记证(证书号) |
否
是,证号 |
是否通过HACCP体系认证、验证(证书号) |
否
是,证号 |
申
报
产
品
情
况 |
产品名称
及其品种 |
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
××牌天然矿泉水,××牌饮用纯净水 |
产品执行标准 |
瓶装饮用水执行标准 |
项目总投资 |
×× 万元 |
(注册)商标 |
×× |
批量投产时间 |
×× |
商标注册号 |
×× |
年设计能力(吨) |
申证产品生产线设计能力 |
年实际产量(吨) |
申证产品上年度产量 |
生产值 |
申证产品上年度产值 万元 |
年销售额 |
申证产品上年度销售额万元 |
年缴税额 |
×× 万元 |
年利润 |
×× 万元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申请意见
同意/不同意,
年 月 日(印章) |
审查结论 符合/不符合
出厂检验方式 自行检验/委托检验
审查组长:签名年 月 日 |
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
同意/不同意。
年 月 日(印章)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意见
同意/不同意。
年 月 日(印章) |
企业(集团公司、经济联合体)组织结构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概
述 |
(应采用组织机构图描述,并配以相应文字简述企业领导层、质量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营销部门、采购部门等企业内部组织之间的关系。非独立法人的,应说明与所在母体组织之间的关系。) |
序号 |
分公司、生产厂点名称 |
营业执照所在地 |
生产场所所在地 |
1 |
×× |
×× |
×× |
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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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职称 |
文化
程度 |
专业 |
1
2
3 |
王××
李××
张×× |
************
************
************ |
男
男
女 |
39
43
36 |
总经理
销售经理
质检主任 |
工程师
无
工程师 |
大学
大专
大专 |
食品工程
市场营销
化学分析 |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一)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完好
状态 |
使用
场所 |
生产厂
及国别 |
生产
日期 |
购置
日期 |
1
2
3
4
5
6
7 |
与设备名称一致
粗滤设备
多介质过滤器
活性碳过滤器
精滤设备
5um精密过滤器
超滤设备
杀菌设备
臭氧发生器
紫外线环境杀菌系统
瓶(桶)及盖的清洗消毒设备
自动灌装线中二氧化氯消毒设备
瓶盖消毒设备
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
管道反冲洗设备
车间空气净化设施
空气净化间及系统
自动灌装封盖设备
无菌灌装设备 |
Φ1800×1200
Φ1800×1200
5um×3
SPLUF-120
50-AB
8-ZWX
GZP-240-11A
RY-3B
GZ65-50-125
WGH-1000
GZP-450-85B |
1
1
1
1
1
1
1
1
1
1
1 |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完好 |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
广州××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深圳××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2001.02.20
2001.02.20
2001.02.20
2000.03.17
2001.01.20
2001.01.20
2001.02.20
2001.02.20
2001.02.20
2000.03.17
2000.08.17 |
2001.03.16
2001.03.16
2001.03.16
2001.03.28
2001.03.28
2001.03.18
2001.04.08
2001.04.08
2001.04.08
2001.03.08
2001.03.08 |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二)
序号 |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完好
状态 |
使用
场所 |
生产厂
及国别 |
生产
日期 |
购置
日期 |
8
9
10 |
灯检设施
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打码机
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瓶装饮用水,如离子交换、反渗透或蒸馏装置等)
RO膜反渗透水处理系统 |
40W-3
KX-A
XPL-10T/H |
1
1
1 |
完好
完好
完好 |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 |
深圳××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北京××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2001.02.23
2001.02.23
2001.01.22 |
2001.03.01
2001.03.05
2001.03.25 |
企业主要原材料、包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年需要量(单位) |
执行标准
代号 |
生产厂及国别 |
1
2
3
4 |
自来水
PC饮用水桶
聪明盖
二氧化氯消毒剂 |
——
18.9L
Φ55.5±0.1m
-PE
2% |
90000吨
12000只
12000只
1500kg |
GB5749-1985
QB2460-1999
Q/L102-1998
HG/T2777-1996 |
××城市生活饮用水管网所(中国)
××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中国)
××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企业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
号 |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精度
等级 |
数量 |
完好
状态 |
检定有效截止期 |
使用
场所 |
生产厂
及国别 |
生产
日期 |
购置
日期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双人超净工作台
无菌室
高压灭菌锅
生化培养箱
干燥箱
显微镜
分析天平
电子磅秤(净含量检测)
PH计
浊度仪
电导率仪 |
SZX-2
2平方米
Φ340
LRH-150B
YMT-52D
L1100
TG328A
ET30
PHS-3C
SZD-1
DDS-11A |
_
_
_
±0.5℃
±1℃
0. 1mg
50g
0. 01PH
0.02us/cm |
1
1
1
1
1
1
1
1
1
1
1 |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
2004.12
2004.12
2004.12
2003.11
2003.11
2003.11
2003.11
2003.11
2004.11
2004.12 |
检验室
检验室
检验室
检验室
检验室
检验室
检验室
检验室
检验室
检验室
检验室 |
××厂(中国)
自制
××厂(中国)
××厂(中国)
××厂(中国)
××厂(中国)
××厂(中国)
××厂(中国)
××厂(中国)
××厂(中国)
××厂(中国) |
2000.12
2000.12
2000.10
2000.10
2000.10
2000.10
1999.10
1999.12
1999.12
1999.12
1999.09 |
2001.03.12
――
2001.03.25
2001.03.26
2001.02.26
2001.02.26
2001.02.26
2001.01.16
2001.02.16
2001.02.24
2001.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