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按照 2021年 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写。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面临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 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丽区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6条;收到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全部按时答复;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5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利用局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任免以及本单位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6条,在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5条。
2.主动适应政务新媒体传播新常态,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共编发原创政务微信218篇,信息发布质量和阅读量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3.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东丽区政务服务办、东丽区图书馆、东丽区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6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无超期和延期。深入了解分析申请人提出的诉求,在充分梳理我单位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注重与申请人线下沟通交流,耐心讲解政策,促进相互理解,整体答复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政务公开监督管理方面
加强网站及新媒体检查。着重检查意识形态和重要名称问题,未发现不正确和不规范现象。进一步强化保密审核机制。完善保密审核流程,加强各环节审核力度,确保每件必审、每环节必审。
(四)政府开放活动方面
2023年积极做好“政府开放日”活动和邀请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邀请来自驻区部门、街道、企业的审计监督员和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会议中,推动审计监督员对审计工作的深入参与,强化对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推东丽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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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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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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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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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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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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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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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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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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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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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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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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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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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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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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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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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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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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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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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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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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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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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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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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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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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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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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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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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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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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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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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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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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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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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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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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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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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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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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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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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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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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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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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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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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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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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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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东丽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监督还不到位,对于公开内容中表述规范性内容的审核还不够严谨。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造浓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会议培训、文件学习等形式,营造浓厚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加大与民生相关内容的公开,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以群众的角度审视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让群众一目了然。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的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规范性表述等内容重点关注,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东丽区审计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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