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丽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5:19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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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丽区2022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830日在区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柴梅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审计的理念,依法能动履职,较好发挥了审计在经济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区财政局、各预算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区域债务负担重等困难,全力做好三保工作,加强财政资金合理利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运行保持平稳有序,区级预算执行效果较好。

——落实稳经济政策,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实施财税金融政策,留抵退税12.2亿元。为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等减免房租7,402万元。推进高企倍增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34家,增长15.6%

——做实惠民生政策,增进民生保障水平。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全年投入保障救助资金10.3亿元。统筹财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近万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6,910.98万元。

——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等措施有效化解存量债务。

——推进一体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引入财资管理云平台,689个单位账户纳入监控。强化财政预算评审,加强成本控制,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2年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0个,涉及财政资金3,595.69元。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执行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情况以及财政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管理使用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2亿元,支出67.2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56亿元,支出36.3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9.95万元,支出539.85万元。综合市级补助收入、上解市级支出、调入调出资金等因素后,2022年末,滚存结余37.6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严格。区级财政暂付款余额超过预算支出5%的规定规模。

(二)民生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区民政局提前支付公益创投项目费用9.7万元。二是新立街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单位超出政策范围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救助奖励6.91万元。

(三)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不足。一是区应急局89.2万元的安防网及重大危险源系统维护项目完成质量不高,第三方提供的全部运维报告中重要事项描述均雷同。二是区民政局120.02万元的公益创投项目管理不到位,个别子项目存在支出超需求采购、结项报告文字及照片材料重复使用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华明高新区、区文化馆政府采购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中,设备购置支出占合同金额的60%以上,应签未签货物采购合同,造成195.03万元设备未按资产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国资委等4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区科技局等7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所属单位16家,审计财政拨款资金89,160.43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注重加强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

1.预算编制不科学。区发改委年度项目预算共安排13个项目,金额合计1,058.38万元,其中:2项目当年执行率达到100%,其余项目当年均未完成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存在一定差距。

2.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区国资委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8.33万元。二是区工信局捐赠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690.82万元。三是区工信局等3家单位个别支出未纳入部门预算20.91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规范

1.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一是区文旅体局使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缴纳本单位残疾人保障金4.44万元。二是区工信局、区文旅体局2家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31.72万元。三是区司法局超范围支出工会经费1.22万元。四是区委网信办多计资源服务费支出143.47万元。

2.执行民主决策、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区委网信办等3家单位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支出5,271.13万元。二是区发改委历年结余资金未上缴国库122.90万元。三是区住建委等5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2,887.85万元。四是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额现金支出3.38万元。五是区发改委、区委网信办2家单位发放奖金、补助74.72万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六是区发改委无实质业务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注销。七是区机关事务中心等3家单位存在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原始凭证不合规等会计基础问题,涉及资金52.73万元。八是区国资委专项债券利息错计科目7.35万元。

(三)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区文旅体局8个项目绩效自评材料未填报绩效不达标原因说明、绩效自评表随意调整考核指标。二是区财政局15个项目绩效自评材料不完整、不准确。

三、街道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东丽湖街道开展了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闲置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东丽湖街道收到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等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造成沉淀23.74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11.68万元。二是往来款长期挂账784.72万元。

(三)资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已长期使用的在建工程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固定资产4,025.19万元。二是购置资产未记固定资产账2万元。三是防汛物资未建立物资保管台账且未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5.52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中央直达资金、政府债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中央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2022年,我区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4.6亿元、市级资金1.2亿元、区级财政匹配资金1.15亿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到基层。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教育领域直达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进度16.6%,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进度18.4%。二是区财政局仅对天津市财政局下达的部分直达资金指标予以公开,未将直达资金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区级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级政府债务余额639.15亿元,控制在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限额647.66亿元以内。2022年我区共收到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1.46亿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券资金0.25亿元,主要用于2022年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等7个项目;专项政府债券资金31.21亿元,主要用于华明高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10个项目。新增债券已全部下达预算,实际支出17.02亿元,使用进度54.13%

(三)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区发改委等11家牵头单位落实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7个方面25项工作举措进行了抽查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东湖兴农胡张庄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进展缓慢,不能按计划竣工。二是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于202211月举行开工仪式,但至20233月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三是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旅体局、区商务局在促进农商旅文融合发展政策措施中缺乏有效沟通,未形成工作合力,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四)其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在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中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作为重点予以关注。发现区工信局拖欠中小企业账款320.2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继续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区城投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企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任务未完成。一是未完成金钟振东物流地块以及新中村4宗土地挂牌出让工作。二是未完成金钟示范镇二期等5个项目建设工作。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节费未据实分摊,造成金钟街新市镇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成本不实。二是对已转移的债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其他应收款账实不符1.9亿元。

3.风险防控不到位。主要是大额经济事项支出未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6,623.47万元。

4.内部管理有短板。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盘亏固定资产29.49万元。二是对下属企业管理不到位,惠民公司未将已出售的2800房产及时转出。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审计情况。对区财政局牵头的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情况开展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等13家单位,闲置资产共计5.02亿元,已实现资产盘活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闲置资产清查结果报告不实,区卫健委漏报闲置固定资产61.5万元,区生态环境局漏报房产1处,面积450米,区农业农村委未正确填报房产2处,面积1624米。二是区财政局对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指导、审核、监督以及推动建立资产盘活激励机制不到位。

2.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开展的部门单位各类审计中,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账实、账账不符。一是区水务局等11家单位购置资产未登记入账5,135.11万元。二是区文旅体局等3家单位资产盘亏2,222.22万元。三是区文旅体局公务轿车已处置,但未进行账务处理18万元。

2)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区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不到位,全区10家单位2.21万平方米办公用房闲置。二是区工信局处置资产未向区财政局备案17.65万元。三是区文旅体局未对出借房产进行监管,造成房产被承借方自行出租并获益160.26万元,区文旅体局未追偿租金收益。四是区委网信办对受托管理的网络设备,未进行所属单位标注,也未实行专人管理,涉及设备190件。

3)资产使用效益不高。一是区民政局118.18万元康复设备闲置。二是区委网信办建设的部分信息化项目使用率低,其中:党群网格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项目部分模块已停止使用,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前端监控设备无法使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区水务局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河长办组织牵头工作不到位,导致我区2021年在全市河(湖)长制考核中垫底。二是我区二级河道管理范围内3个违建未及时清理。三是未监督指导超计划用水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四是未完成《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西减河等2条河道开挖工程任务。五是未督促完成《天津市东丽区再生水利用规划》中东丽湖南部再生水厂建设任务。

一年来,区审计局及时移送各类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配合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开展相关工作,共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件、向区税务局移送问题线索1件、向街道党工委移送问题线索2件。

六、上一年度未整改问题跟踪检查情况

区审计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91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挂销号制度。截至20237月,已完成整改84个,其余7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过程中,主要涉及正在履行必要的行政和司法程序以及整改难度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今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后续将按照区委工作意见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地落细,相关情况将在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着力提升财政监督效能

坚持零基预算原则,打破基数+增长传统思维方式,严格预算编制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严格支出管理,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增强预算约束性。加大资金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管力度,确保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项目管理,有效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项目单位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强化成本绩效意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三)强化资产管理,积极统筹资产整合利用

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准确完整确认国有资产。强化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合理配置避免资产闲置。扎实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盘活各类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等存量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四)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提升部门管理能力

强化财务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相关工作人员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能力,强化工作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预算执行相关规定,增强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政策、合法合规用好财政资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审计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东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谱写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作出审计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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