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5:51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东丽区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各科室各司其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严格互联网公开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做到涉密文件不公开,从源头上杜绝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在集约化智能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展开,主要包括定期发布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部门动态等等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天津市东丽区政务网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务新媒体账号(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新浪微博,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本着高效便民原则,依法保障群众合理信息公开需求,安排专人处理群众申请公开的环境类政府信息及相关政策咨询,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3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丰富公开内容和拓展公开范围等方面需加大工作力度。

(一)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相关工作,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指导。及时总结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指导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基层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