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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俊杰

工作分工

分管污染防治科。负责安全生产、环境应急工作。负责本区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防治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负责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负责环境统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相关监管工作。指导中央、市级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历

王俊杰,男,汉族,1974年3月生,大学文化,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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