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组织编制全区总体规划中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
林绿化建设规划;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
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落实本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的
行业政策、工程质量和管理标准。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区投资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
市园林绿化设施用地实行控制;组织实施市容市貌、环境卫
生、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项目;承担区市容园林部门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综合统计工作。
(四)负责编制本区街道整修、夜景灯光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整修后街道建筑外檐再装饰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并进行指导、督办和检查;承担户外广告、夜景灯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负责本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
(六)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七)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爱
国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并对全区相关管理部门和街、乡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服务、考核和监督。
(八)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组织、指导全区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九)对本区市容环境作业、城市园林绿化、机动车辆清
洗等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开发园区、新市镇、居民住宅区、新扩建城镇道路、集贸市场等工程项目配套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负责本区生活废弃物工作的宏观管理及收集、运输
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和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城市组的职责,组织城
市规划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对全区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区
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
(十二)负责全区建成区内城市绿化设施(公园、广场、防护绿地、街景绿地、生产绿地等)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公园、风景旅游区园林绿化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