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东丽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4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3 17:21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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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东丽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4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东丽区2022年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4中国航油集团天津石油有限公司9个储油罐边缘密封改造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30203日至021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dlqsthjj01@tj.gov.cn

附表:东丽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  

      改情况公示表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2023 0203

(联系人:尉迟胜军; 联系电话:84371236

附表

东丽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

东丽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4项整改任务

问题描述

区内共有汽油储罐9个,部分储罐密封设施老化,油气挥发严重。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中国航油集团天津石油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

依据《方案》要求,对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油品、储罐,完成9个储油罐的密封改造任务,完善环境管理工作,有效降低VOCs排放,减少油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整改措施

1.开展储罐建档排查,制定改造方案。20209月底,以化工、储油库等典型行业为重点,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全面排查涉VOCs物料储罐,建立全区储罐全口径清单。20214月底前,组织对全区油品仓储企业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严格按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要求,重点对存储原油、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的储罐逐一检查,建立问题清单。20217月底前,完成东丽区成品油仓储企业储罐密封改造工作方案制定。2.推进涉VOCs物料储罐治理。20217月底前,启动成品油储罐密封改造工作,202212月底前,完成全部9个汽油储罐改造任务。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照整改措施,开展储罐建档排查,制定改造方案。20209月底,我局对重点行业组织全面排查涉VOCS物料储罐建立全区储罐全口径清单。20214月底前我局组织对全区油品仓储企业开展排查,重点对中国航油集团天津石油有限公司储罐逐一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17月底前已完成东丽区成品油仓储企业密封改造方案制定。二是建立协调调度机制,每月调度储油罐密封改造进展情况。三是企业制定储罐密封改造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改造任务时间节点。20216月已完成储油库油罐浮盘密封改造工作方案制定,20217月启动改造任务的实施。20223月底前完成了4座储油罐的密封改造,并通过环保验收。20221130日完成剩余5个储油罐密封改造并完成工程验收。截至20221130日已完成全部9个储油罐边缘密封改造任务。

整改时限

中国航油集团天津石油有限公司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应于2022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该公司已于20221130日提前完成。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尉迟胜军,电话:8437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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