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丽环罚字[2024]031301号

发布时间:2024-03-13 10:1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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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丽环罚字[2024]031301

天津市润禾垚鑫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D54CY65D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东堼村东顺荣物资仓储公司内1号

法定代表人:孔维峥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4年2月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12月17日,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你单位进行检查。经查,你单位主要从事铁矿粉筛选,主要工艺为磁选分筛、水洗,主要产品为铁矿粉,新建两条铁矿粉筛选线,于2023年11月底建设完毕,总投资额约为25万元人民币。现场检查时,尚未投入生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的规定,你单位新建项目属于铁矿采选“全部”类,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截至检查当日,你单位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属“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你单位提供的投资额材料 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

我局于 2024221日以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丽环事告字[2024]022101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我局于2024229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件,你单位于当日签收。

    你单位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以上事实,有我局 2024221日《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丽环事告字[2024]022101号)及其送达回证等证据为凭。

经局案审小组集中审议,本案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处罚幅度合理。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参照《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制度类:1、报告书项目,已开工建设但主体工程未建成或者主体工程已建成但尚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总投资额2%以上3%以下”处罚裁量分级基准,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你单位处总投资额2.5%的罚款,即人民币六千二百五十元。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领取《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

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法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为dlqsfj10@tj.gov.cn),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

你单位自觉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满3个月,且经我局复查认定你单位完成上述违法行为整改工作后,你单位可注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息查询页面自助办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联系人: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址:东丽区先锋东路增48号

话:84375778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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