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津丽党组发〔2017〕3号)安排,现就商务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化党员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准则》《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讲话要求,学习贯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同志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
同时,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求党员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与党支部书记普遍谈心,了解支部建设和党员思想状况,了解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提醒。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深刻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具体来讲,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看是否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政治立身、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看是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做到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忠诚,强化组织观念,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看是否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看是否践行正确政绩观,锻造担当的铁肩,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苦干实干,紧紧抓住历史性窗口期,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为宗,不断开创发展的新局面。
同时还要结合职能职责查找问题。主要看是否存在宗旨意识淡薄、庸懒散拖、工作不实、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建“五好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四)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要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主要程序是:(1)党支部书记做支委会班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报告,班子成员之间进行讨论,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2)党支部书记带头进行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发言进行批评帮助。(3)班子其他成员依次发言进行自我批评,每位同志发言后,与会人员发言进行批评帮助。(4)党支部书记就贯彻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做好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五)召开党小组会,开展自评和互评
各党小组分别召开会议,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1)个人自评。根据征求意见、交流讨论、谈心谈话情况,对照党章和“四讲四有”标准,认真查摆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2)党员互评。每名党员发言后,其他党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六)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党支部书记首先通报支委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开展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七)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存在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和市委组织部《实施意见》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组织指导
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结合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精心组织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对党支部书记组织专题培训,帮助他们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没有准备好的,不急于开会;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