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103-B075
项目名称: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475万元
最高限价:55.47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55.475 | 55.475 | 人寿保险服务 | (一)保险内容: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二)要求赔付时间: 1.申报时间期限不少于两年; 2.对收到的材料进行现场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按照正常理赔时效受理,并出具索赔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应于当天明确告知需补充的全部材料;对索赔材料审核后未予回复的,视为索赔材料已提交齐全; 3.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根据索赔金额按照时限要求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拒赔案件应当在核定做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 4.对核定完成的案件,承保公司应当20个工作日内赔付到被保险人赔付结案; (三)特别要求 1.中标单位要负责向每位被保险人宣传保险服务与保险的基础知识。(以宣传手册方式) 2.中标单位应向被保险人宣传采购方的惠民政策,进行多种渠道的拓展,推进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形象。 (四)参保人数:每人10元,55475人次。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分公司投标,则涉及法定代表人部分可由分公司负责人代替。 (6)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7)供应商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7日到 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方式:(1)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供应商网页截图。(2)供应商关注“津泽青诚招标咨询”微信公众号“点我报名”获取报名表或点击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RyVFrAP-sxiCzP4iDBe8Q 提取码: ta4c获取报名表。(3)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回传至1497393421@qq.com邮箱并在正文内编辑报名登记表内全部信息,邮箱主题为“公司全称+报名表”,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回复模板”。(4)添加微信15122120063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5)报名表信息核对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6)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咨询报名负责人张老师15122120063。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022-8437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略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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