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东丽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6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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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东丽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津丽卫防〔2012〕11号 


               关于印发2012年东丽区艾滋病性病防治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12年东丽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东丽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2年东丽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全面完成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提升我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水平,按照区卫生局“深化管理、完善机制,提高能力、优质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天津市卫生局2012年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要求,特制定2012年东丽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加强机构组织建设
   1.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推动工作落实。2012年6月召开东丽区2012年度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推动会,每季度召开联络员会议。
   2.与区妇联合作,加强妇女“面对面”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妇女相关知识知晓率。
   3.加强学生艾滋病防治教育,将防治知识纳入初中以上健康教育课程,区疾控中心加强工作指导。
   4.与公安东丽分局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在押人员的艾滋病初筛及吸毒人员的干预工作,开展公安司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5.与区广电等部门合作,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6.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强科级以上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
   7.各医疗单位和疾控中心、妇儿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体系,提高病人发现率
   1.具有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资质的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测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完善实验室建设,保障人员及设备符合检测标准,做好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区妇儿中心要做好术前、输血前、有创检查前、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及梅毒检测工作,检测率要达到90%以上。东丽医院应扩大检测范围,在皮肤科、妇科、泌尿外科等重点科室开展HIV初筛工作。
   3.区疾控中心加强高危及重点人群检测工作,全年完成暗娼人群1800人、静脉吸毒50人、流动人口哨点监测400人的检测任务。
   4.东丽医院、妇儿中心、疾控中心加强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全年检测任务不少于630人,其中东丽医院、妇儿中心全年分别不少于120人和60人。
   三、认真落实艾滋病干预措施,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
   1.做好暗娼干预工作。结合全球基金项目区疾控中心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高危人群干预队,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暗娼人群的干预工作,全年完成12000人次的干预工作。
   2.加强静脉吸毒人群干预。区疾控中心协同公安东丽分局做好静脉吸毒人员的干预工作,全年完成600人次的干预工作任务。
   3.开展流动人口干预。区疾控中心协同项目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做好流动人口的干预工作,项目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流动人群同伴教育、外展服务,做好活动记录并及时上报干预记录及信息,全年完成流动人口同伴教育员和外展服务干预各10000名任务。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各类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1.开展艾滋病防治大众宣传。区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介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在辖区内采取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做好“5.19肝炎防治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防治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区疾控中心加强宣传材料的制作,全年制作品种不种于3种,数量满足宣传需要。
   2、开展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初中及以上学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课程质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校宣传教育,进行青年学生艾滋病知晓率调查。依托居(村)委会开展校外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3、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宣传教育。区疾控中心与公安东丽分局合作开展羁押人员宣传教育,与区卫生监督所共同开展娱乐场所业主宣传教育,深入建筑工地、工厂及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对流动人口开展宣传工作。
   五、加强艾滋病网络直报综合信息管理
   具备HIV初筛实验室资质的单位要依法完善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制度,提高艾滋病性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和管理质量,加强艾滋病性病网络直报管理。对确认阳性的HIV新发病例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区疾控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流调及随访并进行网络报告。各单位每月5日前完成《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的网络直报工作。
   六、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
   区疾控中心要对每个感染者/病人建立规范的档案,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实行免减费治疗,做好对新治疗病人全年7次、艾滋病病人全年4次,感染者全年2次的追踪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督促感染者每年两次,病人每年4次CD4检测,病毒载量每年检测一次。
   区妇儿中心做好感染HIV孕产妇的母婴阻断工作,为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提供抗病毒药物和人工喂养技术指导,为婴儿提供18个月随访和检测服务,对艾滋病阳性婴儿提供转介服务,对先天梅毒儿进行随访和治疗,对梅毒阳性孕产妇提供规范诊疗服务的转介。东丽医院做好梅毒产妇的阻断治疗工作。
   七、培训与督导工作
   区疾控中心要及时对公安司法干警、各级医疗单位人员,各类娱乐场所负责人,初中以上学校健康教育课授课教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政策、流行形势、相关知识、职业暴露预防、高危人群干预方法等知识的培训。各医疗单位要做好单位内部及辖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培训率达90%以上。
   区疾控中心每季度要加强对各单位艾滋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并于每季度初将督导报告上报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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