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丽卫防〔2012〕5号
关于印发东丽区2012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人肠道病毒引起的一种儿童常见传染病,是我国法定报告管理的丙类传染病。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卫生局制定了《东丽区2012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丽区2012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安排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东丽区2012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安排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人肠道病毒引起的一种儿童常见传染病,是我国法定报告管理的丙类传染病。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症状。少数患者可出现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神经源性肺水肿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可导致死亡。手足口病常出现暴发或流行,近年来我区手足口病疫情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疫情特点是范围广、病例多、流动儿童病例比例大,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现对我区2012年手足口病防控进行以下安排:
一、加强疫情报告,提高疫情监测的敏感性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按照手足口病诊断标准及时报告疫情,严禁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每日4次浏览网络直报系统,对监测数据定期进行分析和趋势预测,发现报告病例数异常升高、病例呈聚集性分布、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等情况时,要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
二、规范疫情处置,提高病原监测水平
1、区疾控中心要及时做好聚集性疫情、重症和死亡病例的调查处置工作,发现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并于6小时内完成调查报告。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散发病例的调查处置及随访工作,对接报的手足口病例要在48小时内完成流调和疫点处置工作,每周二将上周调查表或数据库上报区疾控中心。
3、区卫生监督所接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后48小时内,对疫情所涉及的集体机构开展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将监督报告于次日上报区卫生局。
4、区疾控中心和东丽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病原学监测工作,为疫情预测提供科学依据。全年完成5—45岁健康人群血清学监测40份,粪便病原学监测50份:咽拭标本4份,阳性标本双份血清3对。每起聚集性疫情至少采集2例粪便标本。
三、加强手足口病培训,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1、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重症筛查、病人隔离、危重病例会诊制度和转诊程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和医源性传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提高诊疗水平。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村医生应加强对疑似病例的筛查及转诊工作。
3、加强各级手足口病防治培训,4月底前区疾控中心完成对医疗机构,学校,国办托幼园所的培训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5月中旬前完成对本单位医务人员、乡村医生、辖区私立幼儿园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月中旬前完成重点科室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督导,提高重点场所防控水平
1、加强与教育局协作,进一步完善托幼机构和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儿中心应于4月底与教育局完成对学校、重点托幼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与街政府沟通,加强对辖区私立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措施的指导。
3、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于第二季度首月10日前完成督导报告并上报区卫生局。
五、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护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义诊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将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普及到每个托幼机构、每个儿童家长,切实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月份全区开展一次肠道传染病宣传周活动,宣传重点应以手足口病防治知识为主,以教育群众养成“喝开水、吃熟食、勤洗手、常通风、晒衣被”的良好卫生习惯为主。各单位在宣传周内至少制作一期宣传栏,开展一次义诊宣传活动,有大屏幕的单位至少每天宣传重点知识一次,对重点人群至少发放宣传材料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