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丽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10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东丽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
关于对东丽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类别:B类 签发领导:鲁润鹏 张秋山、夏艳凤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医疗建设”的建议,我委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共有二级综合医院1所、二级中医专科医院1所、二级妇儿保健中心1所、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0所,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覆盖全区。唯一存在盲点为东丽湖街道社区。 按照东丽区卫生规划和东丽湖街道社区公建配套要求,在东丽湖街设立一所二级以上甲等医院。因武警医院部队改制,该项目暂时停工,后期拟协调以军民共建的形式完成该项目,以满足东丽湖街道居民的医疗保障。 我委本着把百姓健康需求放在首位的思想,多次深入东丽湖街道进行调查研究,并会同东丽湖街道、东丽湖管委会、消防支队、华侨城地产召开现场协调会,决定在东丽湖地区暂时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东丽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东丽湖街东丽大道北侧景荟路东侧,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编制。 二、决定将1700平方米的原东丽湖华侨城养老中心改建为东丽湖加强版社区卫生服务站,运营模式采取二级医院托管(东丽医院)。目前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内部装修改造和医疗设备购置已经完成,我委将积极准备医护人员,计划于2017年7月开诊服务。 三、东丽湖万科城现有一社区卫生服务站,我委会加强管理,增加人员、设备及药品投入,尽可能满足百姓基本医疗需求。 四、存在问题 1、东丽湖华侨城加强版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消防图审已经完成,并按照图审要求完成了消防施工改造。因东丽湖华侨城养老中心主体建设没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致使新建加强版社区卫生服务站消防现场验收没有通过。 2、按照目前的医保文件要求,医疗机构需要运营一年以上,才能取得医保资格。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推动。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主管领导专门负责,带领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并会同东丽湖街道、东丽湖管理委员会、消防支队和华侨城地产召开现场会,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2、积极与东丽湖街道、东丽湖管理委员会、消防支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险东丽分中心和华侨城地产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推动以上几项问题,尽早取得医保资格,为东丽湖百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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