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丽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10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东丽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
关于对东丽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类别:B类 签发领导:鲁润鹏 孙向河、何加艳、魏美俊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金钟地区建立综合性医院”的建议,经区卫计委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天津市政府制定《天津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津政办发〔2016〕90号),东丽区政府制定《东丽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东丽政办〔2017〕3号)。根据《东丽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内容,东丽区政府将在金钟地区建立金钟医院(二级),占地面积6.0公顷,床位500张;将通过区筹或社会资本引进等方式建设该医疗机构。在南淀地区通过市筹方式建立南淀医院、南淀地区妇儿保健所和急救中心。届时将助力“金钟地区增长极”加快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