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1 09: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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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2〕342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方案(2023)的通知》(津卫中〔2023〕73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东丽区卫健委组织评审专家组对东丽区中医医院进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经专家组评审,东丽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东丽区卫健委反映。电话:84375344;电子邮箱:dlqwjw13@tj.gov.cn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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