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街道机构职能和设置
一、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滨大道与天山南路交口
邮政编码:300162
办公时间(工作日):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期间伏天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022-24375928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二)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入抓好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公章公账街道管理、公示公开等制度机制落实,实现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
(三)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片长、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城区建设、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及居民小区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四)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工作。
(五)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六)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七)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八)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九)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退役军人、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1)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2)统筹推进街道和社区党建、集体经济组织党建、“两企三新”党建、驻区单位共建,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承担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和服务党员工作;(3)负责党员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两企三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工作,负责社区“两委”班子的选拔、使用工作;(4)统筹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战(民族、宗教、侨务)、人才等工作;(5)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统筹负责街道编外人员管理;(6)负责对区属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提出意见,对区属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提出意见;(7)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作。
联系方式:022-24373828;022-24370531
(二)城市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落实本街建设发展规划;(2)配合做好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就事关群众利益的社区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参与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使用提出意见,参与设施的验收等工作;(3)负责辖区征地拆迁还迁工作;(4)负责建设用地项目管理和施工管理;(5)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掌握本辖区土地利用使用情况,协助区有关部门全面规划和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6)负责本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7)协助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协助做好本辖区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8)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房屋摸底排查、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协助住房建设等部门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改造工作;(9)协助区有关部门加强本街道矿产资源的管理;(10)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要求做好本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11)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
联系方式:022-24375798
(三)公共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2)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绿化工作;(3)负责落实区级河长的工作部署,配合市、区河湖综合整治,负责对下级河长督导和考核;(4)负责本辖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5)负责本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6)配合做好本辖区供热采暖、燃气管理及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7)负责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联系方式:022-24377328、022-24375468
(四)公共安全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落实本街公共安全规划和相关措施;(2)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3)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和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经常性地组织排查本辖区危险源、风险隐患并及时处置,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指导辖区内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等工作;(4)负责辖区防震减灾、消防安全、防洪抗旱、露天禁烧及防燎荒、森林防火等工作;(5)协助做好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6)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7)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和反浪费宣传引导等工作;(8)负责本辖区征兵、民兵、预备役、人防民防等工作;(9)负责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11)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12)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反邪教、反暴恐等工作;(13)协助做好辖区“扫黄打非”相关工作;(14)负责信访相关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配合做好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15)负责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完成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16)推进本街依法行政,监督指导综合执法工作,审核执法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配合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22-24789157;022-84726549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1)负责辖区内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扶困帮贫、社会救助、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与促进患者康复、居家养老、老龄、殡葬、劳动保障、就业与失业管理、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残疾人、爱国卫生、控制吸烟、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和住房重建审核报送等工作;(2)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3)承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4)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动员本辖区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活动。
联系方式:022-24793440、022-24370738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1)负责拟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制定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2)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服务辖区企业经济发展工作;(3)负责落实“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安排,摸排企业需求,开展政策宣传,促进银企对接等工作;(4)协助实施人才、资金、技术支持政策,服务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调整产业、产品和布局结构;(5)做好金融服务相关工作,开展本辖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协助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处置;(6)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配合职能部门引导产业业态科学布局;(7)协助旅游宣传推介工作;(8)负责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交流活动;(9)负责本辖区重大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投资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10)负责本辖区数据管理工作,推动属地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发展;(11)负责推动街属出资企业及街道实际管理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强化国有企业资产监管;(12)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实施调查统计,妥善保管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资料;(13)负责编制本街财政的预、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14)负责本街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调度、管理和监督,协助组织财政收入等工作;(15)负责本街机关、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和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16)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17)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本街政府采购工作。
联系方式:022-24790614;022-24795627
(七)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1)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会务、信息公开、便民电话、外事、督查督办、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以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对区属职能部门“吹哨报到”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3)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022-24375928
(八)人大工委办公室
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联系方式:022-24375278
(九)纪检监察工委
街道设置纪委、监察组,实行合署办公,其中监察组为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联系方式:022-84762606
四、下属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1)负责辖区服务群众工作;(2)负责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3)负责本街社区建设,指导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建设;(4)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5)负责“街片长”制相关工作;(6)负责为辖区企业单位、居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等;(7)组织收集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需求、诉求,向区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8)负责指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9)负责对投入社区各类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10)负责本辖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发展和扶持基层文化体育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1)搞好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抓好社区文艺团队的发展,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文体活动;(12)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的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22-24372738
(二)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是:(1)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容环境、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2)负责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3)组织群众对辖区内各类执法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评议监督,召集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报到;(4)协助做好网格员考勤等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是:(1)承担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具体工作;(2)协助街道武装部做好相关事务性工作。
联系方式:022-24176826
(四)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1)负责做好乡村振兴建设,扶持经济薄弱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工作;(2)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撤销、调整提出意见,指导做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合作社章程参加合作社事务和活动;(3)对集体经济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管,负责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济组织财务指导和监管等工作;(4)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经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发展方案和重大经济事项提出审查、审核的意见,并实行托管登记管理,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5)负责制定街道农业发展规划;(6)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建设和结构调整、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耕地保护、农业项目申报实施、落实惠农政策,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7)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履行对本街道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田长制”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8)负责做好本街道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9)对粮食生产区域承担管护责任;(10)做好本街道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11)负责农业技术服务和推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12)负责本街道内林业相关工作,建立林长制,做好本街道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13)负责协助区级机构做好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农业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等技术性工作;(14)负责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配合做好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相关工作;(15)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杜绝生活污水直排,消除黑臭水体,改造提升环境面貌;(16)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管理力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街道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疫病防治工作以及污染防治、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22-24370631
(五)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联系方式:022-84880671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