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相对人韩俊华在东丽区万新街雪莲东里8号楼1门8楼西侧楼道私搭乱建的楼道门责令限期拆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17:43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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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拆除公告(韩俊华

韩俊华:  

经查,你单位东丽区万新街雪莲东里8号楼1门8楼西侧楼道私搭乱建楼道门,其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机关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299日向你(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文号:津丽万街行拆字(202226号),责令你(单位)限期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限你(单位)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逾期仍不拆除的,本机关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1.《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2.实地照片

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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