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为卿、雪山路西侧河东园林花窖对面房屋建设人、管理人、相关人在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雪山路西侧河东园林花窖对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强制拆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7:03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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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为卿雪山路西侧河东园林花窖对面房屋建设人、管理人、相关人:

经查,你单位在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雪山路西侧河东园林花窖对面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建(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2021112日向你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文号:津丽万街行拆字(202094号),责令你(单位限期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因你(单位逾期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于2022302日依法向你(单位)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文号:津丽万街行催字(202094号),再次责令你(单位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经催告,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2022年315依法向你(单位)下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文号:津丽万街行执字(202094)。

你(单位)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202312192023年12月29日对你(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雪山路西侧河东园林花窖对面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强制拆除过程中所涉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执法机关清理、搬移、保管其合法财物。否则,机关将强制清理、搬移。对恶意阻挠或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告

2.建设位置图和建设现场照片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

20231215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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