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编号:2025-66号
王洪旗近亲属:
本机关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收到张子忠提交的关于 一、东丽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与王洪旗签署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协议》;二、王洪旗死亡证明;三、王洪旗身份证信息;四、还迁房屋昆悦里7-2-101房屋产权未成功办理的原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涉及您(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就是否向申请人公开该政府信息书面征求意见。
本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2025年7月11日)起,经过三十日(至2025年8月10日),即视为送达。请王洪旗近亲属于本征求第三方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8月29日前),将反馈意见(如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需说明理由)邮寄至本机关(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滨大道与天山南路交口万新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300162,联系方式:022-24789157)或反馈至电子邮箱wxjfw123@163.com。
征求第三方意见期满后,由本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同意公开的予以公开;对不同意公开并有合理理由,且不公开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不予公开;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公开。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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