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腾木业有限公司“11·30”
伤亡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11月30日,位于我区军粮城街内的天津市新腾木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因7级阵风导致3名工人从棚顶坠落的伤亡事件,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接到报告后,东丽区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立即带领事故组工作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对事件发生情况进行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立即进行统计上报。并经东丽区政府批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东丽分局、区总工会、军粮城街道为成员单位,同时,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成立天津市新腾木业有限公司“11·30”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于继文担任。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调查工作。通过勘查现场,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分析事故救援过程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查明了事故性质,提出了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天津市新腾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腾木业)成立于2009年10月21日,私营企业。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28公里处亿雄建材市场内7号门-1号,法人代表徐春腾。公司主要经营木材及木制品加工、销售等。
(二)事故现场天气情况
根据东丽气象台出具的气象资料凭证报告, 11月30日10时至11时,军粮城自动气象站最大风速达到16.1米/秒(7级)。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1年11月初,大雪将新腾木业厂区内北侧第一间厂房房顶压塌,企业主要负责人陈清坤雇佣姚传海负责修缮房顶,修补工作于11月20日开始进行。
11月30日早上7时许,姚传海的工人杨秀磊带领另外四名工人来到新腾木业开始修缮工作,当天工作内容为装钉房顶屋面的彩钢板,工作流程为5名工人自东向西并排站在房顶钢梁上(从东依次为赵自忠、何建华、王德战、周俊锋、杨秀磊,每人间隔2米左右)由北往南铺设彩钢板并用电钻将彩钢板钉好固定。修缮工作开始时,现场有小风。
11时许,5人正在安装倒数第二块彩钢板时现场突然刮起一阵强风,将原本摆放在5人身后最后一块尚未安装的彩钢板吹起,彩钢板打到何建华、王德战、周俊锋,致使3人从房顶坠落,后送往医院救治,何建华抢救无效死亡,王德战、周俊锋经治疗后已脱离生命危险。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何建华,男,46岁,陕西省略阳县市人,身份证号:(略),死亡。
周俊峰,男,52岁,河南新蔡县人,身份证号:(略),受伤情况: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右侧锁骨骨折。
王德战,男,51岁,湖南省洞口县人,身份证号:(略),受伤情况:腹部损伤(脾破裂),胸部损伤(肋骨骨折),下颌开放性外伤,上颌骨折。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的规定统计,直接经济损失190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根据调查询问情况,现场目击人均证实事发时现场有强风。根据气象资料凭证报告并结合现场勘验情况,综合分析事故主要原因为7级阵风导致彩钢板打到3人,造成3人坠落。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事故调查组认定天津市新腾木业有限公司“11·30”伤亡事故是一起因自然灾害引起的非生产安全事故。
五、 事故防范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
事发企业和承揽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工作中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针对本次事件暴露的问题,企业要落实自身主体责任,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培训。
(二)提升应急管理
针对本次事件暴露的短板,企业需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属地监管
持续加强对木材市场监管。由军粮城街道牵头,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开展对市场全面检查整治、排查隐患、逐项整改、严格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天津市新腾木业有限公司
“11·30”事故调查组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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