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机关事务、企业家服务等工作要求,把坚持党中央对政府机关事务、企业家服务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承办区政府专项会议,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工作和政务活动的计划安排和组织服务。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四)负责上级机关和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园区及有关单位来文来电处理工作。
(五)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园区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及有关单位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等活动,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民心工程的前期筹划、推动落实和检查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
(十)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答复向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负责协调推动区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承担相关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服务企业家工作。统筹安排相关重要活动,协调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二)负责起草、修改或组织、协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等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报告以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十三)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
(十四)负责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规定和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下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或指导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六)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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