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区工信委关于东丽区加快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东丽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18〕2号)要求,着力加快东丽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统筹推进东丽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审议推动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协调跨辖区、跨部门的重要事项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对推广应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工作机制 成立东丽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总结上一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成果,部署全年各项重大工作安排;按照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统筹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跨辖区、跨部门的重要事项。 组 长:孔德昌 副组长:李光华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运管局、区审批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消防支队、无瑕街、军粮城街、新立街、张贵庄街、丰年村街、金桥街、万新街、华明街、华新街、金钟街、东丽湖街、东丽开发区、航空商务区行政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工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运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作为办公室成员。 三、职责分工 应履行各自职责,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通行、运营、补贴、安全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 区工信委: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职责,统筹协调各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广应用的政策;推动东丽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 区发改委:牵头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产业化。 区科委:组织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充换电设备等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和拨付。 区运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合理引导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网点布局;负责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管理。 区商务委:指导和监督二手车交易市场新能源汽车交易规范,配合区运管局做好新能源物流车的推广应用。 国土分局:负责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做好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的用地报批和供地工作。 规划分局:负责做好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审批。 区建委:负责推动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按建设标准施工。 区市场监管局: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质量和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协助做好相关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以及国家标准的执行和充电桩的计量鉴定工作。 区市容园林委:做好新能源环卫用车的推广应用。 区安监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探索政府机关租赁用车新模式,加大在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新能源汽车及运营安全监管。 消防支队:指导和审查有关企业配备消防设施、建立新能源汽车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 以上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联系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夯实工作。 各街道、功能区:落实区域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街道、功能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落实,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完成年度相关工作任务,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工作成果经得起考核检验。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和各街道、功能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好各自职责,压实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保障,抓好相关工作的推动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引导市民自觉践行低碳减排、绿色出行意识,倡导优先选购新能源汽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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