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5:5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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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20年总体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东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紧紧围绕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根本点,加强回应公众关切,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城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委主要领导总体负责,明确一位分管主任为责任领导,行政办公室和法治信访科为牵头部门,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结合职能具体落实。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为全面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网络平台维护。加强内容保障,及时发现、更新、撤换过期、失效的网站信息,确保网站内容无错别字、无错误链接、图片正常显示、附件正常下载等,保障网站内容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我委根据《条例》和工作实际,制订《东丽区住建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同时,加强文件规范管理,要求各部门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268条,其中网站发布信息198条、东丽区住建委政务微博发布信息70条,内容涉及部门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住房保障信息等方面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8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86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答复情况为同意公开答复的34件;部分公开答复的30件;不予公开答复的4件;无法提供答复的110件,不予处理的5件;其他处理的5件。每件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办理期限及时予以答复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增7

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6.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6

1



1


1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1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0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9

 1





1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5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5






5

(七)总计

186

1



1


1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部分信息更新滞后;二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相关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加深对政策理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自觉性、持续性和创造性。

二是扩大公开范围,对照新条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认真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深入挖掘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多样性,通过文字、数据、图表等创新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用易于公众理解的方式丰富网站内容,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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