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文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六)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维修管理。
(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
(九)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十)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有关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三)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
(十四)按照区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城乡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和改革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各类违规行为。
(十六)负责住房和建设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房屋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查,统计分析,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
(十七)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十八)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负责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辖3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单位
2.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3.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1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4..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1.6万元。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11955.17万元。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1955.1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79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11811.04万元,占98.80%;政府性基金预算144.13万元,占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11955.1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79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96.81万元,占25.07%;项目支出8958.36万元,占74.9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955.1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79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1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4.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955.1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79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1.6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11.0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6498.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6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0.6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144.1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4.1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55.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88.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缴纳医疗年金;
3、“城乡社区支出”7374.6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435.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468.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966.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2.37万元,主要用于排水处人员经费、职工食堂设备购置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东丽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巡检专业化服务项目等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300.26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300.26万元,主要用于东丽区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东丽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服务项目、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运营管理资金等项目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605.91万元,包括:“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605.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4011.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01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011.6万元,包括:“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011.6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运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96.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7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663.04万元,主要包括:“工商福利支出”2557.6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44万元。
公用经费333.7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33.77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5.5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5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1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705.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二) 具体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144.1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705.8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其中: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44.13万元,包括:“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44.13万元,主要用于燃气管线建设工程项目和自来水管线建设工程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2.82万元,包括办公费12.64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18.91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20.99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7.63万元、福利费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6.7万元。主要项目是:东丽区燃气管线建设工程项目100万元,东丽区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项目200万元,购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100万元,东丽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服务项目300万元,东丽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项目130.7万元,东丽区路灯补建工程90万元,东丽区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巡检专业化服务项目86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用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金额8958.36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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