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2 14:2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字号: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目支出决算表

、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0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维修管理; 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 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 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 按照区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城乡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和改革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各类违规行为; 负责住房和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内设8个职能,包括办公室、法制信访科、物业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房屋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科无下辖预算单位。


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6,177,070.10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363,925.82元,下降16.77%,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6,177,070.10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4,698,539.78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33,059.43元,占96.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287元,占0.51%;其他收入2,800,723.67元,占3.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493,117.20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7,357,574.38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资金非三保项目导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009,992.13元,占14.21%;项目支出72,483,125.07元,占85.7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3,376,346.43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242,793.29元,下降16.30%,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资金非三保项目导致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2,933,059.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5%。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71,223元,增长13.82%,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33,059.4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575.68元,占1.06%,健康支出382,819.20元,占0.46%,城乡社区支出56,512,048.42元,占68.14%;住房保障支出25,159,616.13元,占30.34%。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为28,233,739.52元,支出决算为82,933,059.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74%。其中: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1,253.44元,支出决算为585,717.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减调动。

    2.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626.72元,支出决算为292,858.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减调动。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447,346.76元,支出决算为319,0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减调动。

4.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3,803.2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5.212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9,341,212.60元,支出决算为9,631,826.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减调动。

6.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44,700元,支出决算为3,829,03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预算项目资金。

7.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17,533,600元,支出决算为43,051,182.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 2210109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987,49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9.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3,172,120.13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893,221.36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51,541.45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减调动。其中:

人员经费9,496,608.6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84,863.50元、津贴补贴2,076,933.34元、奖金1,343,297.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5,717.12元、职业年金缴费292,858.5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0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803.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401.15元、住房公积金2,093,57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1,541元、离休费220,238.20元、退休费324,351.50元、抚恤金168,424元、生活补助2,503.95元、奖励金29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00元。

公用经费1,396,612.6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808.40元、水费32,698.10元、电费183,895.25元、邮电费52,919.55元、取暖费189,081.20元、维修(护)费9,996元、租赁费209,901元、委托业务费3,000元、工会经费81,323.18元、福利费59,860元、其他交通费用291,4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0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收入443,287元,支出443,28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310,824.53元,下降98.34%,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用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用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用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2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用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用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396,612.68元,比2021年增加139,357.70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动。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已对28个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72,481,461.46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项目支出总额25,159,616.13元,包括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第四批资金津财基指(2021)104号结转项目01中央直达资金11,987,496元;2021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建设补助资金津财基指(2021)94号 结转项目100,000元;公租房项目物业补贴资金 津财基指(2021)106号 结转项目700,000元;公租房项目物业补贴资金 津财基指(2021)106号 结转项目12,372,120.13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