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蓟汕高速公路工程(京津高速-港城大道)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贯庄村

发布时间:2018-01-25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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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蓟汕高速公路工程(京津高速-港城大道)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贯庄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津国土房资函字[2017]544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华明街贯庄村集体土地21.54146 公顷,土地证号为:丽集有(2010)第110051000068号,裁余土地面积:188.98685公顷(合2834.80275亩)、丽集有(2012)第110051200053号,裁余土地面积:141.79599公顷(合2126.93985亩)、保集有(2014)第115051400054号,裁余土地面积:0公顷(合0亩)、保集有(2014)第115051400053号,裁余土地面积:0.24421公顷(合3.66315亩)。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贯庄村土地;    南:山岭子村土地;

西:贯庄村土地;    北:赤土村土地;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9.35551

140.33265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11.81453

177.21795

建设用地

0.11754

1.76310

未利用地

0.25388

3.80820

合计

21.54146

323.12190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分别为93.00万元/公顷和118.50万元/公顷,计2459.41182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953人,其中劳动力551人,农转非953人。采取货币补偿和社保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他内容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201828日为止),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东丽区国土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方案的组织实施。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凭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裁余部分《集体土地所有证》。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二经路增2

联系人:高东海

邮编:300300

联系电话:24985804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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