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成林道延长线(机场大道-京津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朱家庄

发布时间:2018-04-28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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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成林道延长线(机场大道-京津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朱家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津国土房资准函字[2018]352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华明街朱家庄村集体土地0.42375公顷,土地证号为:丽集有(2008)第110050800933号,裁余土地面积:28.89554公顷(合433.43310亩)。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赵家庄村土地;        南:朱家庄村土地;

西:天津市人民政府用地;  北:朱家庄村土地;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34398

5.15970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07976

1.19640

建设用地

0.00001

0.00015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0.42375

6.35625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223.50万元/公顷,计94.70812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5人,其中劳动力7人,农转非15人。采取货币补偿和社保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他内容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2018515日为止),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东丽区国土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方案的组织实施。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凭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裁余部分《集体土地所有证》。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二经路增2       

    联系人:高东海

    邮编:300300

    联系电话:24985804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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