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因张贵庄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东丽区人民政府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如下:
津塘公路以北、京山铁路以南、外环东路以西、双东路以东,零散分布的、符合棚户区标准的平房。
根据《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暂停期限为2019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
请配合执行。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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