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
一、行政主体名称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二、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条件
(一)本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外环线外的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报批
3、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期限
9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批复:项目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2、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耕地占用税、粮差款票据复印件;
5、出让金契税等费用的缴费凭证;
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7、大配套缴费协议、缴费凭证;
8、核定用地图;
9、出让合同;
10、授权委托书;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