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管理系统、箱式储能系统和储能变流器屏柜类产品产业化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25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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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管理系统、箱式储能系统和储能变流器屏柜类产品产业化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平高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管理系统、箱式储能系统和储能变流器屏柜类产品产业化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24980516     地址: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经路2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电池管理系统、箱式储能系统和储能变流器屏柜类产品产业化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弘泰道12

平高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

平高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786万元租赁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弘泰道12号的辅助厂房部分面积和厂区北侧的部分室外场地进行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储能系统产品3200/套。

项目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现有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距离衰减、隔声等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环保投资约8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噪声防治、一般固废收集与暂存和环保验收等方面。

2019325-329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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