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东丽高速下行加油站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5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东丽高速下行加油站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东丽高速下行加油站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980516 地址: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经路2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东丽高速下行加油站项目 |
天津市东丽区东郊农场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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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石油分公司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东丽高速下行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主要建设内容有站房、加油机、罐区及罩棚等。项目占地面积2224.8m2,建筑面积563.65m2。该项目建有3具30m3汽油油罐,2具30m3柴油油罐,油罐采用承重式埋地方式,为双层油罐,总容积150m3,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120m3,该站为二级加油站,共设有4台加油机,加油油品包括柴油、92#汽油、95#汽油和98#汽油,汽油年销售量954吨,柴油年销售量6400吨。由于本项目建设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自主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油储罐小呼吸、汽油、柴油储罐大呼吸以及汽油加油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采用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运行期需保证油气回收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高速服务区,站内无废水产生。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距离衰减后,保证厂界达标。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城管委集中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罐底油泥即产即清,不在站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在厂内危废暂存柜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
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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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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