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建2000m3、3200m3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8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建2000m3、3200m3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建2000m3、3200m3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980516 地址: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经路2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2000m3、3200m3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 |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8号 |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为了降低热风炉二氧化硫外排量,降低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天钢公司投资5000万元建设“2000m3、3200m3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对1#、2#高炉的热风炉进行脱硫环保治理,对各热风炉分别建设1套干法脱硫设备,共2套脱硫设备。
本项目采用钠基干法脱硫技术去除SO2;采用布袋除尘器去除颗粒物。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除尘器、引风机、除尘器抽风机等设备,主要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来自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灰,属一般固废,可作为建筑材料,全部出售给社会物质部门再利用。 |
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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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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