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华兴加油站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8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华兴加油站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980516 地址: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经路2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华兴加油站项目 |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欢坨村南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华兴加油站 |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华兴加油站位于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欢坨村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华兴加油站投资870万元建设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华兴加油站项目,加油站已于2006年建成并投入运营。应环保要求,项目于2019年4月完成了双层油罐和双层管线的改造,改造前后建设规模、储罐规格及位置均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占地面积6455.6m2,建筑面积430m2,加油站内设有埋地罐区、加油罩棚、站房及附房。罐区设有2座30m3柴油储罐和3座30m3汽油储罐,储罐总容量150m3,折合汽油120m3,属二级加油站。加油站内设有4台双枪双品加油机,2汽2柴。本项目汽油年销售量为400t/a,柴油年销售量为1600t/a。本项目安装二阶段油气回收装置,少量未回收油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无废水外排;本项目噪声源为自吸泵及机动车辆进出时产生的噪声,经减振、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容部门统一清运;含油棉纱及清罐产生的清罐油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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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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