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建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东丽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7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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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建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东丽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天津滨海建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东丽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

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纬路2号

天津滨海建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建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纬路2号,现拟投资600万元建设天津滨海建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东丽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破碎废旧木材5000吨,产品为碎木板/碎木片,产量约4900吨。本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总计1889.5m2,占地面积2400m2。

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为链板输送、破碎、磁选和落料装车。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破碎、磁选和落料装车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本项目废气收集效率取95%)汇至总管道经脉冲除尘器净化后(净化效率取95%)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排放,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1kg/h,排放浓度为10mg/m3,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5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厂区污水总排口各类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排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内设备和风机产生的噪声。本项目运行期间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拆卸废料、筛选废料、废除尘灰、废滤芯,拆卸废料和筛选废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废除尘灰和废滤芯交由市容城管委清运;危险废物为废齿轮油、废包装桶/罐和沾染废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市容城管委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齿轮油、润滑油脂和废齿轮油使用或仓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起的泄漏,火灾等潜在风险对环境的影响。企业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并在防止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环境风险可控。

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日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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