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新立花园供热站并网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7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天津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新立花园供热站并网项目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980516 地址: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经路2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天津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新立花园供热站并网项目 |
东丽区丰安路(先锋路至幸福路段),丰安路(幸福路至旌智道段),幸福路(驯海路至富安路段),富安路(津塘公路至旌智道段),旌智道(航双路至富安路段),航双路(津塘公路至旌智道段) |
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
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拟投资3885.18万元实施并网替代原新立花园供热站热用户所需一次管线敷设3300米、热力站相关改造及小区供热设施配套改造工程。现状供热面积38万平方米,规划供热面积87万平米,共计125万平米。
本项目管网敷设工程:途径丰安路、幸福路、富安路、旌智道、航双路。
管线敷设总长度3300米,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热力站改造工程:根据热负荷分布重新优化热力站设置,利用现有建筑改造热力站5座(分别为东所站、金鑫站、新立还迁房站、锅炉房站、民族公寓站),并配置配套的换热机组。
施工期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作业环节有:管沟开挖、回填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扬尘、沥青混凝土热铺烟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尾气。通过设置围栏、苫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可将扬尘影响降至最低。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净化,集气效率可达到80%,净化效率可达98%。本工程采取分段施工,且施工时间较短,一旦施工活动结束,环境影响也就随之结束,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恢复至现状水平;
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水产生。管道在铺设前已经带有防腐涂层,仅在现场对管道焊接处进行探伤以及防腐处理。由于本工程管道工程为大口径长输管道,管道铺设完毕后不进行试压,以 100%探伤方式检测。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正规探伤资质的单位,并确保具备完备的探伤环保措施;
本项目属于线性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区域声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换热站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噪隔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对选址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施工开挖土石方可直接用于场地平整或管沟回填,剩余弃渣按照市容委的要求进行处置,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将建设工程废弃物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所,不在现场堆放。改造的5座换热站及新立花园供热站(4#锅炉房站)等建筑中原有的设备均属于国家固定资产,由相关政府部门回收处理。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和管道包装膜,全部由当地城管委有关部门运走处置。 |
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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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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